廣大的居民朋友們:
為進一步加強勐糯鎮犬只管理,規范養犬行為,保障人民群眾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勐糯鎮實際,現就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犬只規范管理及流浪犬專項整治工作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圍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覆蓋勐糯鎮集鎮建成區(寧馨小區至大寨村、勐華加油站至大洼口)、田坡半斤壩街子、219國道沿線等交通要道、學校周邊、農貿市場、公共活動場所等重點區域。
二、整治內容
(一)嚴格實行養犬登記與免疫制度
所有飼養犬只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到常住地的村民委員會辦理養犬登記手續,并定期到勐糯鎮綜合保障和技術服務中心或指定免疫點進行獸用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接種,領取免疫證明。嚴格管理區內禁止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
(二)嚴格遵守養犬行為規范
養犬人應嚴格遵守“拴養、圈養”制度,嚴禁散養、放養。攜犬出戶時,必須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不超過1.5米的犬繩(鏈)牽引,并主動避讓他人,尤其是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避免在上下學期間到學校周邊活動,及時清除犬只排泄物,維護環境衛生。禁止攜帶犬只進入公共場所(如機關、學校、醫院、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公共交通工具等),導盲犬等服務犬除外。
(三)堅決杜絕流浪犬隱患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遺棄、虐待所飼養的犬只。對無人牽引、未拴養圈養且在戶外游蕩的犬只,一律視為無主犬或流浪犬。
三、時間安排與整治措施
(一)自查整改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日內,即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2日)。所有養犬戶必須在此期間內完成犬只的拴養、圈養整改,并按規定辦理登記和免疫手續。對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應及時向勐糯鎮綜合保障和技術服務中心報告,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二)集中整治期(2025年9月23日起)。勐糯鎮政府將組織綜合行政執法、消防、集鎮管理、綜合保障和技術服務中心等部門成立聯合整治工作組,對全鎮范圍內的流浪犬、無主犬進行集中捕捉。對逾期未按規定拴養、圈養的犬只以及流浪犬,一經發現,將依法進行捕捉處置。
(三)長期規范管理。本次集中整治后,勐糯鎮將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巡查和執法工作。
四、監督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違法養犬、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勸阻,并可向相關部門舉報。對舉報人的信息,我們將嚴格保密。
舉報電話:0875-6820008。
希望廣大居民朋友充分認識犬只規范管理的重要性,積極支持和配合本次整治行動,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爭做文明養犬人,共同維護我們安全、整潔、和諧、宜居的美好家園。
特此公告。
勐糯鎮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