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國慶中秋假期要來了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202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今年中秋國慶假期“合體”
10月1日至8日
放假調休共8天
需要注意的是
9月28日(周日)
10月11日(周六)
要上班


2025年
國慶中秋假期火車票
即將發售
購票日歷已經出爐
快定好鬧鐘,準時開搶

與此同時
10月1日0時至10月8日24時
7座及以下小型客車
高速公路免費通行


這些人可提前發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月工資支付日在1日—8日的,工資可以提前發。不少單位會在每個月的5日前發工資,這就意味著中秋、國慶節假期有不少單位9月底就會提前發放工資。
加班費怎么算?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加班相關問題
1.加班費可以用實物或過節費沖抵嗎?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五條: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加班工資是對勞動者休息休假損失的補償,屬于法定工資報酬的一種,是法律明確規定的企業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
加班工資屬于勞動報酬,必須以貨幣形式給付。因此,安排職工加班,必須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實物或過節費來沖抵。
2.節假日在家工作算加班嗎?
不是所有節假日工作都屬于加班。
如果用人單位僅布置了工作任務,但未明確要求必須在節假日期間完成,勞動者自行選擇在節假日工作,這種情況不屬于加班。
此外,若勞動者的工作既未經用人單位要求,也沒有獲得用人單位認可的加班記錄,僅是出于個人意愿自愿加班,同樣不構成加班,用人單位無需為此支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