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7日晚10點30分許,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保龍二大隊路面巡邏警組巡邏至杭瑞高速公路鎮安往保山方向2782+200M處通過前往潞江壩下站匝道時,發現旁邊應急車道路肩上居然有一道長長的黑影,民警一驚,意識到是一輛大貨車停在路上,趕忙將警車停在前方,開啟危險報警閃關燈,借助警燈、警報器提示后方車輛,帶上錐桶前往貨車停放處。

民警在大貨車后方做好安全防護后,找到了在波形護欄內草地里的駕駛人孫某。經了解得知:孫某駕車從德宏芒市返回保山,當車輛行駛至杭瑞高速2782+200M處時,車輛傳動軸發生故障掉落,導致車輛無法移動,孫某便將車輛停在應急車道路肩上,因車上沒有三角牌,聯系到朋友前來拖車的孫某想著車輛停在在路肩安全地帶,便未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就直接熄火下車,等待救援。

因車輛停放地點同下站匝道之間僅有不足20米的距離,夜間高速公路存在“車速快 視野暗”的特點,民警對孫某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后,不按規定設置三角警示標志、不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的行為做出批評教育。孫某認識到錯誤后,立即返回車內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

三十分鐘后,車輛安全拖至潞江壩服務區內,民警對孫某在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規定設置警告標志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0元的處罰,駕駛證記3分。
保山交警再次提醒:

來源:保山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