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博物館(保山市文物管理所)
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博物館(保山市文物管理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公益性崗位1名,主要從事博物館導覽、講解及相關業務工作。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遵紀守法,熱愛工作、品行端正,做事認真、樂于奉獻,政治立場堅定,思想覺悟高,身體健康;
2.無違紀違法、失信被執行等不良記錄;
3.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
4.保山市城鎮區域戶籍;
5.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符合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6.名下有存續的市場主體(含企業、個體工商戶、合作社等)信息或在市場主體中有從業信息(含合伙人、監事、理事、企業聯絡員、財會負責人等)的人員、已享受過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滿的人員不在招聘范圍內。
(二)崗位條件
1.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專業不限;
2.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普通話考試成績達到二級乙等以上;
3.體貌端莊、氣質好、形象佳,具有較強的親和力和感染力。
5.吃苦耐勞、愛崗敬業,有較強的文字組織能力,掌握一定攝影技術,熟練操作excel、word等計算機辦公軟件。
人員一經聘用,按照政策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合同1年1簽(原則不超過3年),試用期工資24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資3000元/月(工資含“五險一金”個人承擔部分)。單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費按有關規定報銷,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一)發布公告:在保山博物館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并將招聘公告粘貼在保山市博物館正門前。
(二)報名時間: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三)報名地點:保山市博物館(保山市文物管理所)三樓綜合部(隆陽區永昌文化園4號三館廣場)。
(四)報名時需提供《云南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請表》原件、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復印件1份、就業失業登記證2頁-7頁復印件1份、學歷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現場填寫《保山市博物館(保山市文物管理所)公益性崗位報名登記表》。
(五)資格審查和初步確定面試人員:根據報名情況,經招保山市博物館(保山市文物管理所)會同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方能參加筆試。
(六)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考生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到達面試地點,無法聯系或未按時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七)確定招聘對象:在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招聘對象。經體檢合格的作為考察人員,考察合格的由保山市博物館(保山市文物管理所)與擬招錄對象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書》。
本次招聘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主要測試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公文寫作。面試主要考察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計劃組織、服務和應變能力等基本素養。筆試、面試時報名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無法聯系或未按時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
按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從高到低確定擬招聘對象進行體檢和政審。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規定(試行)》,體檢費用自理;政審由市博物館綜合部實施。經體檢、政審合格且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若遇錄取后未來報到上班的,按綜合成績的順序依次遞補。
(一)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二)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實行回避制度。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保山市博物館(保山市文物管理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875-3139372
保山市博物館(保山市文物管理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