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昆廣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招聘啟事
國昆廣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成立于2023年2月,隸屬于國昆廣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是中石油為促進管理轉型發展,提升管理水平和運營效率,由昆侖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和中油資本所屬國聯產業投資基金共同出資成立的合資公司。因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相關事宜如下:
一、招聘崗位
巡檢崗(1人)
二、招聘條件
1、熱愛本職工作,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吃苦耐勞,忠厚廉潔,性格穩重,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違法違紀記錄;
2、品貌端正,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年齡18-35歲期間,男性,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3、服從公司統一管理及安排,語言表達能力強,能吃苦、有責任心、工作積極,具備團結協作能力;
4、需持有所在崗位資格證書和住建上崗證(未取證前跟班上崗,入職后必須盡快報名取證);
5、工作地點:云南省保山市轄區內(保山復烤廠);
6、工作時間:根據排班表執行,休息時間按照實際工作安排;
7、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8、同等條件下,擁有燃氣行業工作經驗,學歷、職稱方面有優勢的優先錄取。
三、崗位說明
1、熟練掌握所在項目管網的連接方式、走向和閥井的位置等,熟悉掌握管網設施的運行情況;
2、按時對管網巡檢系統信息采集工作,及時更新信息;
實施室外燃氣管網設施的巡檢、保養和簡易故障的維修工作,確保管網正常運行;
3、負責本區域內管網、閥門、閥井等設施的正常運行和維護工作,保障設備安全;
4、負責對巡檢儀器和設備的日常維護、定期檢查和保養維修工作,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5、執行年度、月度管網檢測計劃,以便及時排除管網故障;
8、開展管道安全評估相關工作,以便及時排除管網故障;
9、對管網檢測中發現的違章占壓現象,繪制占壓示意圖并上報,以便開展違章整改工作 ;
10、對巡檢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以便及時整改;
11、做好巡線記錄、監控記錄、統計和報表的填寫,確保數據準確;
12、負責所在項目生產運行燃氣設施設備的巡檢工作并建立臺賬;
13、負責編制所在項目年度設備維修、更新改造等計劃工作并按下達計劃實施;
14、負責定期開展所在項目各項管道檢測工作,落實管道完整性管理并建立臺賬;
15、負責所在項目計量結算工作并建立臺賬;
16、參與所在項目投產方案的編制、實施工作;
17、負責所在項目設備臺賬的管理,定期更新工作;
18、負責所在項目強定檢設備管理工作并建立臺賬;
19、負責所在項目生產運行隱患治理實施工作;
20、負責所在項目中、低壓管網、閥門井、調壓箱、柜、站、陰極保護等燃氣設施是否存在違章占壓處置、管線安全監護,防止第三方破壞的事故發生;
2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對其他同事提供工作支持;
22、負責戶內燃氣設施周期性安全檢查;
23、與用戶對接用氣計劃、設備檢修計劃。
四、待遇保障
(一)工資待遇
應發工資(未扣除五險一金前)4500-5000元(含:崗位工資+效益工資+津補貼),按績效考核計發效益工資。
本次招聘不設現場報名,報名資料投遞至郵箱即可,本次招聘用工類型為業務外包,服務單位為:云南中石油昆侖長江燃氣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簽訂單位為:國昆廣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二)其他福利
1、勞動合同:入職后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后,經所在用人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留用;考核不合格,退回外包服務公司。
2、社會保險:完成入職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后統一購買“五險一金”(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
3、享受的福利有:勞保、體檢及節日慰問等。
五、報名方式及相關要求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自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
2、 咨詢電話:18213488863(趙老師)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報名郵箱:1847731875@qq.com
報名時需備注:長江+保山項目巡檢崗
3、報名材料
(1)報名人員需填寫附件內的《應聘人員登記表》;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認證、燃氣行業工作經驗證明材料、相關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或掃描件一份。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不合格(資料不齊全、任職資格不符合)的人員不得參加后續招聘環節。
2、根據相關規定,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招聘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資格證書的人員。
(三)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比例進入面試。面試總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的,視為不合格,不得參與后續環節。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項
(一)報名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