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招聘
一、招聘崗位職責
本次招聘崗位為: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警務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專職輔警。本次招聘的人員與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依法簽訂合同,屬于非在編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公安輔警:看守所1名(男)、環食藥偵大隊1名(男);
(二)留置看護:1名(男);
(三)禁毒專干:勐董鎮2名(男)、芒卡鎮2名(男)、勐角鄉1名(男)、單甲鄉1名(男),目前工作地點均為勐董鎮。
(四)交管大隊:綜合管理中隊5名(均為男性,工作地點均為勐董鎮)。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特殊崗位除外);
3.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特殊崗位除外);
4.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重聽、口吃、色盲、色弱、傳染病、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兩眼矯正視力均在4.8以上,男性身高1.65 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5.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擔當作為、吃苦耐勞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國家秘密;
6.本人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沒有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且公安機關政審合格;
7.戶籍地為臨滄市或在臨滄市常住三年以上;
8.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條件
1.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見義勇為或英雄模范;
4.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優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受過治安管理處罰或因違法行為受過限制人身自由處罰的;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5.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限未滿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及失信被執行人的;
9.患有嚴重身體疾病、精神疾病的,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以及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疾病的;
10.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11.已就業人員未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12.有紋身和身體裸露部位有大面積疤痕(長度大于2厘米)的;
13.曾在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工作后離職的;
14.有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自愿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評、筆試、面試、體檢、公示、決定聘用、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相關招錄情況在滄源警方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布,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5年7月17日至7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
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政工室(縣公安局辦公大樓五樓501室)。
3.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流程為:本人隨身攜帶相關證件前往報名地點報名(不允許代報)→現場填寫《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招聘公安輔警報名登記表》《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招聘禁毒專干報名登記表》《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招聘交管輔警報名登記表》《滄源佤族自治縣公安局招聘留置看護輔警報名登記表》《考生誠信承諾書》→將報名表等相關材料交工作人員審核。
需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退伍證(有此證的一并提交)、個人征信報告(自行到中國農業銀行打印)原件和復印件(A4紙)各1份;(2)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報考人員需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因個人填寫的信息和所附的相關證件材料有誤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隨時終止或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理。
(二)資格審查
由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和派出所負責按規定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進入體能測試環節。
(三)崗位調劑及裁減
每個招聘崗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比例不低于1:2,若達不到1:2比例的,經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可放寬招聘比例,按照1:1比例進行體能測試、筆試和面試。為避免浪費崗位,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可對報名考生進行崗位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