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入職場的小伙伴
可能已經進入了試用期
工資怎么發?合同怎么簽?
要繳社保費嗎……
這些注意事項,請收好!
根據《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 | 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 | 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 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 | 不得約定試用期 |
注意哦!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
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
試用期不成立
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溫馨提示!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哦。



因此,試用期
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
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因此,即使是在試用期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也不能不繳社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