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目前懸掛“白底紅字”超標電動自行車臨時過渡號牌均已到期,依據《云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第二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超標電動自行車已達到注銷標準,現將注銷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注銷對象
注冊登記的“白底紅字”超標電動自行車及已注冊登記滿十年(達到報廢)的電動自行車。
二、辦理期限
請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在2025年7月31日以前,自行前往龍陵縣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窗口辦理注銷登記。
三、逾期處理方式
經公告三個月后,仍不來辦理注銷登記的,由龍陵縣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直接辦理注銷登記。
四、法律責任
自本通告發布三個月后,2025年8月1日起仍駕駛上述已達到報廢標準車輛上路行駛的,公安機關將按照《云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對駕駛人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并對車輛進行強制報廢。
五、請廣大電動自行車車主相互轉告,積極配合做好超標(含報廢)電動自行車注銷工作,共同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環境。業務咨詢電話:0875-6123400。
特此通告!
以舊換新政策
凡是2025年12月31日(含當日)以前到龍陵縣電動自行車銷售點均可以參與以舊換新補貼,個人消費者交售1輛老舊電動自行車(整車)到電動自行車銷售商并換購1輛新車,除車輛殘值金外還可以申請政府補貼500元。
